[ 索 引  号 ] | tanchenggsj1/2019-000022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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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10-30 | [ 公开日期 ] | 2019-10-30 | [ 有 效 性 ] |
一、积极做好专利宣传培训工作
机构化转以来,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积极与相关基层所和企业进行对接,进行业务培训。目前,已到20余家企业进行了政策宣传,共印发专利宣传材料3000余份。组织我县43名学员参加山东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临沂分站)学习。共组织企业申请pct国际专利6项(华庚1,麦德盈华5),国内发明专利31项。截至目前,我县已授权发明专利7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27项,授权外观专利122项。
二、认真组织实施专利资助和奖励工作
一是组织专利权人申请山东省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目前,由我县申报的一件pct发明申请资助和9件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已全部获批,获批省级资助资金28000元。由我县申报的4家企业全部获批山东省首件发明专利资助,获批资金40000元。
二是组织山东麦德盈华有限公司申报山东省核心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目前已通过初评。
三是认真组织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第十一届山东省“发明创业奖”、临沂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目前,由我县推荐的5项专利已顺利通过临沂市专利奖初审。
三、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春笋”行动
结合山东省和临沂市知识产权“春笋”行动,我县相应的出台了郯城县知识产权“春笋”行动,明确了目标任务。确立了5家企业进行“专利清零”计划,确定了2家企业作为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展。
四、稳步推进全国专利抽样调查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我县共承担全国专利抽样调查样本5件,分别属于自然人申请和企业申请。抽样调查开展以来,我中心积极联系专利权人,仔细记录数据、认真上报信息。
五、做好专利成果对接工作
组织我县宏星食品厂、旭扬太阳能、山东春林窗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参加第十五届中国(无锡)国际设计博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