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2016-091433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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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09-14 | [ 公开日期 ] | 2016-09-14 | [ 有 效 性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郯城县高峰头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为郯城县高峰头镇人民政府,已经郯发改[2015]4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约2980平方米,框架结构,拟新建1座3层综合楼及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郯城县高峰头镇中心幼儿园院内(原蒲汪小学院内)。
2.3招标范围:包括土建、安装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投资:约292万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15年 12 月3日至2015年12月 9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郯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综合窗口(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附楼三楼)。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办理资格预审事宜。只有(经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在建工程或中标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因施工质量安全问题受到处罚并在处罚期内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三年在以往施工中存在违法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能参与投标;无预存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的单位不能参与投标;近三年内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合同违约、非法转包等情况的单位不能参与投标)。
4.1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公司人员或拟投报建造师)。
4.5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要求二级或二级以上)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注册建造师必须持身份证、注册证原件到场报名,否则不予接收,拟投报建造师证需现场押证);投标中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4.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要求二级或二级以上)和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等人员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有效养老保险缴费凭据(2014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中标后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组成表及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禁止随意更换以上人员,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4.7郯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10天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诚信证明(原件)。
4.8郯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存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原件)。
4.9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4.10外地施工企业进郯资格核验证明(原件)。
4.11无行贿档案查询记录(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郯城县高峰头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及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纸质)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电子光盘每张100元(电子光盘编制如有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蒋山,联系电话:0539-6056588 15866961880)。
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需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附楼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须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账户名:郯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号:2091 1291 6739,开户行:中国银行郯城支行。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上发布,同时在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www.lygczbzj.com)、郯城县政府网(tancheng.gov.cn)、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zjj.tancheng.gov.cn)、郯城县建设工程交易网(zj.tancheng.gov.cn)上转发。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郯城县高峰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郯城县高峰头镇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金叶花园1-1701室
邮 编:276100 邮 编:276000
联 系 人:房主任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13468097637 电 话:15020904344 0539-860573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 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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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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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