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001-30/2018-0223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街道 | |
---|---|---|---|---|---|
[ 成文日期 ] | 2018-02-24 | [ 公开日期 ] | 2018-02-23 | [ 有 效 性 ] |
黄泥沟河街道段全长6500米,该河道因多年淤积,未进行及时疏通清淤,现已无法满足沿途蓄水灌溉及行洪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利用冬春农闲及河道枯水期时机,对该河道段进行清淤疏通。前期已由县水利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测量和技术评估,现已具备施工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该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
1、项目名称:郯城街道办事处新黄泥沟清淤及双侧护坡工程
2、工程地点:北至港口南埝村,南至郯薛线
3、招标范围:机械清理、护堤、修边路及土方运输等工程
4、工程造价:护堤、修堤顶边路5元/立方米;土方外运2元/立方米
总造价约37.75万元(竣工验收合格据实结算)
5、工期:30天
6、质量:达到水利部门规定的河道清淤标准要求
7、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付总造价的80%,剩余部分一年内无质量问题付清剩余款项
二、评标办法
清淤机械等费用实行低价中标。(具体评标办法由评标领导小组现场决定)
三、投标人需具备三级及以上河道清淤能力资质
1、项目经理报名后不得进行变更,同时将按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实行培训证押证管理;
2、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部成员无在建项目;
3、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对招标人公布的项目量及项目合理定价(总价和单价)均认可,并做出书面承诺;
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交缴投标保证金10万元,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一律无息返还。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17时。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报名无效;
5、中标公示期满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须进场施工,如违反上述规定取消中标资格;
6、报名时,须将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留存至招标机构,对其证件进行压证。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时间:2018年2月23日至2018年2月28日下午5点(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2、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等相关资料
3、报名地点:郯城街道办事处招标办公室(4005室)
4、报名须知: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该公司在册的并今后负责该项目的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以下资料原件报名: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②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④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身份证;⑤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的上岗证和身份证及在本企业购买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证明(提供本项目报名前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及与企业签署的劳动合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本企业购买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证明(提供本项目报名前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与企业签署的劳动合同;⑦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不良行为查询: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6个月,即从2014年12月至本项目开标日期止)。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外,其他资料均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五、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赵本领 15163939796
胡立光 13869921188
郯城街道办事处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