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zjjj/2024-000004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7 | [ 公开日期 ] | 2024-03-2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1.招标条件
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建筑工程,招标人为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183.31平方米,建筑高度14.1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2建设地点:山东郯城经济开发区恒通化工公司院内。
2.3招标范围:110KV变电站建筑、装饰、给排水等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工包料。
2.4投资额:约1655万元。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或已中标工程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临沂市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http://123.131.131.158:3000)成功录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人资格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所有资格审查资料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后的上传材料为准,投标人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废标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能参与下一步评审。
4.招标日程安排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及流程: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nyi.gov.cn) →下载招标文件。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责任自负。
5.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09时30分。
5.2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
5.3逾期未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递交方式:本项目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潜在投标申请人须通过CA实名认证,使用CA锁办理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临沂版))加解密、电子签章,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shandong.gov.cn/)、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郯城县政府网(http://www.tanche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经济开发区
邮编:276100
联系人:刘贤成
电话:1515396958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邮编:252000
联系人:赵士华/荣佑禄
电话:16606356312/13606359709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