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自然资源 >> 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 >> 正文
郯城县庙山镇青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出让结果公示
[ 索  引  号 ] 0112-/2016-110423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3-07-31 [ 公开日期 ] 2013-07-31 [ 有  效  性 ]

郯城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7月31日上午10时,对郯城庙山镇小王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受让人:李玉龙

注册地址:郯城县庙山镇

成交时间:2013年7月31日上午10时

成交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出让方式:挂牌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开采范围:0.0217平方公里

资源储量:96万吨

出让年限:3年

成交价款: 106万元

矿区坐标:

1、 118.1815  34.3100

2、 118.2100  34.3100

3、 118.2100  34.2600

4、 118.1815  34.2600

缴纳时间:签订出让合后7天一次性缴纳。

办理采矿权登记要求: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提出采矿权登记申请,提交工商法人证书等。

办理采矿权登记时限:20工作日。

矿业权登记需要的材料:

1、采矿权人申请报告(需经当地村、组、乡镇签署意见)。

2、合同,矿区范围示意图(东—南—西—北自定范围面积)。

3、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4、采矿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爆破员身份证资格证、资信证照文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由安监部门所发的培训证和安监部门签署的初审意见)。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由工商部门出示有关证明)。

7、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已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无争议的证明材料。

8、矿产资源开采情况的报告。

9、储量检测报告及评审意见。

10、采矿权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确认文件。

11、采矿人拟用的生产技术及现有的设备情况报告。

12、环保部门意见。

13、县国土资源局签署的初审(预审)意见。

以上资料每式三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