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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kjj/2018-000005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科学技术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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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12-14 | [ 公开日期 ] | 2018-12-1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12月12日,郯城县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无假冒专利商品查处活动”。根据检查对象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利用抽查软件,从检查对象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活动走访了郯城县银都超市和家和广场,检查酒品类、快消类、生活用品类等商品。工作人员对商品有无专利标识、有无专利号、专利是否过期等进行仔细查看,向商超负责人详细讲解假冒专利商品的几种情况,并发放《专利法》第63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0条、第84条及《刑法》第216条等法律规定。
经检查,未发现假冒商品行为。下一步,县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强专利宣传及执法力度,努力营造郯城县知识产权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