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czj/2018-000002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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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10-26 | [ 公开日期 ] | 2018-10-2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财政检查征求意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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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检查组对你(单位)的财政检查情况送达给你(单位)。根据《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请你(单位)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送交我检查组。逾期未复,视为无异议。
特此告知。
附:财政检查工作基本情况和被检查人存在的问题
检查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征求意见函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被检查人,一份检查组留存并纳入财政检查报告归档。
附:
财政检查工作基本情况和被检查人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检查工作基本情况。简要介绍检查依据、检查时间、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被检查人存在的问题。被检查人存在财政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以及认定依据、证据。该部分事实陈述应简洁明晰,定性要准确恰当,违反法规的条款应具体明确。
检查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被检查人意见或说明 |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被检查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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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被检查人意见或说明”在送达财政检查征求意见函时一并送交被检查人,被检查人签署意见后,反馈检查组作为检查报告内容。
2.被检查人意见或说明可另页提供,并签注“意见另附”。
检查组对被检查人意见或说明的认定意见
一、引言段。简要介绍征求被检查人意见的情况以及被检查人反馈的书面意见或说明。
二、认定意见。对被检查人有异议的意见,应逐项认定,明确是否采纳其意见,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检查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