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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发改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索  引  号 ] tanchengfgj/2018-000001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18-09-27 [ 公开日期 ] 2018-09-2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公开方式

1

县级权限内审批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4年本);3、《山东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办法》(山东省政府令2002年第146号);4、《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1号);
5、《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2号);

县级权限内审批核准备案项目

是否存在未经批准,项目单位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对抽查结果正常的项目,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项目,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采取以下方式处理:一是由我局批复的项目,撤销批复文件;列入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及时调整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扶持的项目,视情况收回资金。
2、项目建设单位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作出处理,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开。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3、检查结果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的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2

重点建设项目

1.《临沂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15]19号);

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内业资料、帐务管理、踏看场地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3

争取无偿资金项目及各类专项资金项目

1.《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15]525号)

下达投资计划的上级资金项目

是否转移、侵占或挪用建设资金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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