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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
[ 索  引  号 ] 0115-10_Z/2018-050300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8-05-03 [ 公开日期 ] 2018-05-0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行政执法
事项名称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
承办机构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督查科
实施依据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国务院令第198号)第30、31、32条。
2.《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1996年12月通过,2010年9月第二次修订)第20条。
优惠政策
申请材料 1.占用申请报告,包括用途、范围、时限(纸质原件1份);
2.占用期间对市政设施的保护措施及保修承诺(纸质原件1份);
3.对影响周边环境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纸质原件1份)。
办理流程 窗口提交申请——受理——办理进程查询(电话号码:0539-6800509)——获取审批决定书
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监督方式 信函投诉、网络投诉、当面投诉、电话投诉
责任追究 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首席代表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受理台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救济渠道 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电话:6800509;
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受理台:0539—6100100;
电子邮箱:tcxzspzx@163.com;
信箱: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
邮编:276199。
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办公电话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地址: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服务中心西副楼,联系电话:68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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