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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索  引  号 ] 0115-10_Z/2018-050301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8-05-03 [ 公开日期 ] 2018-05-0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行政执法
事项名称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承办机构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管理所
实施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7项
优惠政策
申请材料 1.封面(表)(原件2份,纸质)
2.目录(表)(原件2份,纸质)
3.申请表(表)(原件2份,纸质)
4.法人授权委托书(表)(原件2份,纸质)
5.申请单位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2份,纸质)
6.郯城县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文,1:500或1:1000总平面布置图(原图大小复印件2份,纸质,电子版)
7.绿地补偿方案(原件2份,纸质)
8.设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2份,纸质)
9.现场照片(A4彩打原件2份,纸质)
10.由具有风景园林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园林绿化工程调整方案图件,包含区位图、种植设计图、绿地面积统计图、彩平图、鸟瞰图(图纸晒蓝图2份,效果图A4彩打,纸质,电子版)
注:以上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图纸需加盖资质章),打孔装订成两册,入档案盒,原件一并提报,核对无误后退还。
办理流程 申请(窗口提交、获取收件编号、获取收件凭证)——受理(材料补正、获取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办理进程查询(电话号码:0539-6800509)——获取审批决定书
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时间)。
监督方式 信函投诉、网络投诉、当面投诉、电话投诉
责任追究 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首席代表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受理台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救济渠道 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电话:6800509;
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受理台:0539—6100100;
电子邮箱:tcxzspzx@163.com;
信箱: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
邮编:276199。
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办公电话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地址: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服务中心西副楼,联系电话:68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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