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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城市古树名木审核
[ 索  引  号 ] 0115-10_Z/2018-050301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8-05-03 [ 公开日期 ] 2018-05-0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行政执法
事项名称
迁移城市古树名木审核
承办机构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管理所
实施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国务院令第100号,2011年1月修订)第二十五条
优惠政策
申请材料 1.迁移城市古树名木的申请(原因、期限、面积、方位、树木的数量、种类、规格)(原件4份,纸质)
2.迁移城市古树名木申请表(原件4份,纸质)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份,纸质)
4.申请单位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4份,纸质)
5.政府相关该项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4份,纸质)
6.申请迁移城市古树名木现状照片等材料(A4彩打原件4份,纸质)
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迁移城市古树名木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7.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图以及相关批文(复印件4份,纸质)
8.迁移城市古树名木后效果图等(原件4份,纸质)
9.明确的移植地址、移植养护方案,移植后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原件4份,纸质)
备注:以上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四册,入档案盒,原件一并提报,核对无误后退还。
办理流程 申请(窗口提交、获取收件编号、获取收件凭证)——受理(材料补正、获取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办理进程查询(电话号码:0539-6800509)——获取审批决定书
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时间)。
监督方式 信函投诉、网络投诉、当面投诉、电话投诉
责任追究 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首席代表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受理台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救济渠道 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电话:6800509;
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受理台:0539—6100100;
电子邮箱:tcxzspzx@163.com;
信箱: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
邮编:276199。
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办公电话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地址: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服务中心西副楼,联系电话:68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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