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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国土资源局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审批流程图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无(承诺办结期限15日)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
申请
受理
申请人提交有关资料
窗口受理
不予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 补正材料通知书
1天
窗口承办
窗口人员提出初审意见
审核
窗口首席代表出具出审核意见
批准
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批准意见
报上级部门审批
市级基础测绘成果以上申请报省审批
窗口发批准书
发文
取文
申请人取证
窗口内
12天
承办
1、山东省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2、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使用测绘成果的工程、项目的合同书、协议、相关批准文件等材料;4、申请无偿使用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提交申请人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函。属于各级财政投资的项目,须提交项目批准文件或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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