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mzj/2019-000018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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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9-12-05 | [ 公开日期 ] | 2019-12-0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抽查情况 |
抽查依据 |
抽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抽查结论 |
联合抽查部门 |
抽查情况及查出结果公开方式 |
1 |
社会团体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条 |
在县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 |
抽查事项涉及的所有资料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 |
独立开展 |
在县政府网站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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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社会团体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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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会团体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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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团体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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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社会团体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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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社会团体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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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社会团体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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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社会团体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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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民办非企业单位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五章第二十五条 |
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
抽查事项涉及的所有资料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 |
独立开展 |
在县政府网站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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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民办非企业单位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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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民办非企业单位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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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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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分支机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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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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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民办非企业单位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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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