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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事项
[ 索  引  号 ] tanchengtyjrswj/2019-000002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9-11-06 [ 公开日期 ] 2019-11-0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

依法查处涉及退役军人相关权益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山东省军人抚民务优待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省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等。

三、处罚范围

本县范围内。

四、承办机构

郯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五、审查机构

郯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六、办理流程

见《郯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流程图》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八、救济渠道

1、当事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九、监督方式

行政监督。

十、责任追究

依法依规。

十一、处罚结果

依法送达并公示。

十二、办公地点、时间及电话

地点:郯城县郯东路105号

时间:工作日8:30--17:30

电话:0539-2100033

  
附件【行政执法人员言行规范指引.docx
附件【郯退役军人发〔2019〕4号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doc
附件【行政执法流程图.doc
附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docx
附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xls
附件【附件2自由裁量权基准表.xls
附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xls
附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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