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jj1/2025-000006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审计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31 | [ 公开日期 ] | 2025-10-3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25年9月28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陈广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1354”总体思路和“解放思想、苦干实干、跨越赶超”总体要求,积极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208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6466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8万元,收支预算平衡;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1048万元、支出10631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9778万元。2024年,全县政府债务期末余额1033003.59万元,政府债务率为138.27%;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44900万元。
对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政府专项债券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两重”“两新”工作部署不到位。主要包括:滞拨“两重”建设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484.16万元;省级工业转型发展(技术改造)资金拨付不及时30万元。
(二)基金预算编制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不规范。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约束力不强;9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绩效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3321.08万元;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376.22万元;对6个临时机构拨款280万元未跟踪监督;未及时分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79.76万元。
(三)对部分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监管不到位。主要包括:3个部门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2.33万元;6个部门单位部分经费无预算支出7.89万元;23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
(四)对部分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和资金监管不力。主要包括:3个债券项目拨付资金不及时29200万元;1个债券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金使用不规范2.47万元;1个完工债券项目未组织办理竣工验收;1个债券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如期完工;1个债券项目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拖欠工程款110.4万元。
(五)财政基础管理不规范。主要是:3个部门单位政府采购不规范4.96万元,县财政局对其监管不到位。
二、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3个部门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主要包括:1个部门单位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研究;1个部门单位出台的公益岗文件内容不符合上级政策文件要求、职业培训政策执行不到位、对公益岗退出管理监督不到位。
(二)部门单位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不规范。主要包括:2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255.02万元;1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细化、不科学3071万元;1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指标设置不规范1983.4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不严和决算草案编制不实。主要包括:3个部门单位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超预算支出14.66万元;2个部门单位预算支出不规范7.72万元;1个部门单位公车未安装终端定位系统、违规使用基层工会经费支付行政费用29.99万元、2024年度决算草案编制不实,少编收支16万元。
(四)内控管理执行不规范。主要包括:2个部门单位部分经费支出审批程序不规范26.9万元;2个部门单位原始凭证不完整831.74万元、公务接待未执行一次一结制度1.52万元;2个部门单位合同管理不规范,合同要素签订不全;1个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未及时确认工会经费收入339.82万元。
三、重点民生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对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农村校舍安全保障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23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审计调查方面
1.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主要包括:应制定未制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未对上级专项资金单独核算;专项资金指标混用380万元;财政应拨未拨专项资金85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804.98万元。
2.部分工程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主要包括: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中标公示期不符合规定;工程项目变更程序不合规;投标单位提供社保资料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
3.项目改造存在薄弱环节。主要包括:部分改造项目未按设计要求或存在质量问题;个别工程结算价款不实,多记工程结算价款10.21万元;部分项目资料不完整或资料记录不真实。
(二)全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农村校舍安全保障专项审计调查方面
1.资金项目分配不合理,农村校舍安全保障不到位。主要包括:义务教育两项资金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分配;向超大规模学校安排资金2243万元;18所学校在照明设施、体育场地、开水供应及厕所维护等方面保障不到位;部分学校存在资产闲置。
2.资金拨付和使用不合规。主要包括:两项资金核算不规范,未按要求单独核算;超范围使用薄改资金13265.23万元;6个项目同时使用薄改和校安资金1133万元。
3.项目建设和质量管理不到位。主要包括:部分项目采购未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1所学校项目建设单位擅自修改建设工程设计;18个项目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实施工程质量监理;1所学校餐厅项目设计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要求编制设计文件;4所学校项目存在消防隐患;5所学校工程竣工后未组织验收投入使用;2所学校项目施工单位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合同清单施工,涉及资金10.14万元;8个未结算项目施工中施工质量不达标,涉及资金262.33万元;8个项目工程造价不实,多计工程款72.21万元。
四、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方面
对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建设统筹规划不到位。主要包括:1个单位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不到位;2个单位信息化建设未经集体决策;3个单位项目建设缺乏统筹规划,涉及资金17.92万元。
(二)部分项目建设程序履行不严。主要包括:1个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应招标未招标393.96万元;2个单位采购项目监督不到位,涉及资金276.7万元;2个单位对信息化项目中标人投标资料审查不严。
(三)部分项目建设合同管理不规范。主要包括:2个单位信息化项目合同未明确采购需求,涉及资金232.68万元;3个单位项目合同未按规定公告;10个单位信息化项目合同要素不全;5个单位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履约验收不严,涉及资金4.61万元;2个单位信息化项目建设进度缓慢;4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付款;1个单位未签订补充合同,涉及资金97.2万元。
(四)项目绩效成果不佳。主要包括:2个单位信息化项目建成后未使用;4个单位信息化项目使用效果不佳,涉及资金66.03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在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中重点关注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核销监管不到位。主要包括:13个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事项未及时报县财政局审批,涉及资金416.28万元;7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事项未及时报县财政局审批,涉及资金33.64万元;对3个事业单位的部分资产核销监督管理不到位,涉及资金206.41万元。
(二)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核算不规范。主要包括:4个乡镇、12个部门单位应记未记固定资产717.71万元:1个乡镇、2个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控不到位168.91万元,未及时办理审批、移交手续;3个部门单位固定资产未按月计提折旧30.63万元;1个乡镇、2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14.73万元;1个乡镇、2个部门单位固定资产处置不合规97.49万元;2个部门单位未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登记资产1.73万元;1个部门单位应收未收房屋租金13万元。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县沭河路北延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主要包括:未严格执行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未按规定编制施工竣工图。
(二)工程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主要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料未按要求及时归档;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562.01万元;未按规定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监理义务。
(三)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主要是部分工程实际施工与设计不符,未取得设计单位书面变更手续。
七、审计建议
(一)加大预算收支统筹力度,增强财政保障可持续性。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强化非税收入监管,加强财政库款管理;做好财政基础管理,增强财政资金保障,确保重大政策及项目落实落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及绩效管理。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力,强化预算约束力;推进财政绩效管理,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抓好重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三)加强政府债务全周期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强对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监管,促进专项债券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绩效提升,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四)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做好资产动态监管。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推进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的事前审批管控;加强对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核算的监督,确保资产产权清晰、真实完整。
(五)加强民生领域重点专项资金监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增强对民生领域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资金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资金运行动态监管机制,发挥专项资金支出管理绩效,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有效防控财政资金风险。
(六)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提升建设项目经济社会效益。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建设依规有序推进。对项目立项、具体实施、投入使用、资金下达、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按程序和项目进度安排支出资金,正确核算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充分提升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根据审计情况将部分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按照边审边改的要求,一些问题已完成整改,对部分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县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计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开放、进取新郯城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