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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创业能力提升3项行动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rsj/2019-000015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9-09-16 [ 公开日期 ] 2019-09-1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创业能力提升3项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86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9〕4号)要求,围绕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战略和“十优产业”发展,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提升我市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提高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能力,实施“临沂市就业创业能力提升3项行动—临沂市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行动、临沂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临沂市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行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主动履行职责,细化施工图、时间表、责任链,务求任务目标分解到位、落实到人。要抓好工作推进,加强督导,按季度对任务完成进度、培训质量进行跟踪推进,确保各项行动落地落实。

二、加大保障力度,提高资金效益。要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整合力度,统筹使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培训资金等扶持资金。优化拨付流程,积极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加强监管问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优化服务供给。扎实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推动制度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的重要抓手,提质、提速、提效。简化培训报名环节,明确资金申领流程,对能依托管理信息系统或与相关单位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获得个人及单位信息、资料的,不再要求单位及个人报送纸质材料,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告,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不断增强培训载体活力,积极组织开展“工匠精神进课堂、进车间、进工坊”等活动,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吸引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氛围。

临沂市就业创业能力提升3项行动实施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时,按照新政策执行。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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