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02_D/2017-021800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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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5-12-25 | [ 公开日期 ] | 2015-12-25 | [ 有 效 性 ] |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省、市直驻郯各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今年以来,国务院、省、市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已列入省科学发展观考核。为公正、客观、科学评价我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近期,将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标准。严格按照郯城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的《郯城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实施方案》、《郯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办法》、《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规定,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考核工作。
二、考核要求。一是积极准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郯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郯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办法》、《郯城县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规定的考核要点、评分标准、责任分工等要求,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中的考核评分表,逐条逐项进行自查整改,要完善资料、做好总结自评,对应公开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列出清单,按要求上网公布。参加全国政府网站第一次普查的单位,要继续做好本单位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将对政府网站普查情况进行单独考核评分。二是材料报送。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单位要对本乡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总结,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单位工作情况要按照自我考核得分指标表要求一并提供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计划、信息公开截图等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2、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下一步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意见建议。
自评报告和证明材料要求在12月25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2016年1月初,我县将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全县。
为了落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责任,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单位于12月19日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徐丽艳
联系电话:6221912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