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2-000037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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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2-09-23 | [ 公开日期 ] | 2022-09-23 | [ 有 效 性 ] |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郯城县对照检查重点,认真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门户网站检查情况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及时检查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经全面排查,郯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情况良好,未出现首页不连通、栏目更新不及时、不良链接、泄露个人隐私信息问题;针对排查中出现的错敏字词,郯城县迅速开展整改,目前62处错误均已整改完毕。第三季度,省、市部署转发的重要内容均已及时转发并在政府网站首页“要闻速览”专栏着重显示。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截至目前,郯城县共有政务新媒体账号30个,其中包含政务微信公众号22个、政务微博账号5个、抖音短视频账号3个,均已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备案管理,并且全部保持常态化更新状态,未出现更新不及时、服务栏目不可用情况。第三季度,共有新开设的新媒体账号2个,微信公众号(郯城县农业农村局)、抖音短视频账号(城管城美)均已完成备案;共关停账号1个,抖音短视频账号(小朱说交通)已完成关停申报。
三、网民留言办理答复情况
第三季度,郯城县政府办公室及时答复并公开网民留言,不存在答复不规范问题。对咨询、建议等留言,全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并公开,不存在留言公开信息超过2个月不更新的情况;已公开的网民留言,不存在未公开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常态监管网站及新媒体。每日及时查收技术公司上传的监测日报,对报告中反馈的问题,做到立即排查整改;每周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相关负责单位及时更新;每月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进行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读网检查,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检查结果。
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审查程序。各单位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前要规范填写县政府门户网站拟公开信息审批表,详细注明信息来源、保密审查、编辑发布等内容,确保在网站上发布的每条信息都留存审批单。审批人重点审查信息内容的安全性、文字的准确性和公开属性确定情况等,确保所有公开的信息准确、规范、安全。
三是加大权威信息转载力度。强化政府网站“国务院信息”专栏管理,确保专栏同步读取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新闻信息;积极组织全县各政务新媒体账号转载涉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活动、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宣传报道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每月对未转载或少转载的政务新媒体进行通报批评。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