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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1月份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的通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2-000002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2-14 [ 公开日期 ] 2022-02-14 [ 有  效  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市直驻郯有关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月10日,县政府办公室采取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1月份政务公开工作

1、庙山镇、红花镇、花园镇“乡镇部门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栏目超期;

2、县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发展中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保障信息”栏目超期;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市政建设”栏目超期;

4、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社会组织”栏目超期;

5、县司法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公共法律服务”栏目超期。

二、1月份政府网站工作

(一)工作动态栏目

1、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经济开发区、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马陵山景区、重坊镇、港上镇、花园镇栏目超期;

2、县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文化和旅游局、供销合作社、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庙山镇、胜利镇栏目即将到期。

(二)公示公告栏目

1、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栏目超期;

2、县财政局、郯城街道、红花镇、花园镇栏目即将到期。

(三)规划计划栏目

1、县科学技术局、审计局、统计局、教育和体育局、供销合作社、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重坊镇、红花镇栏目超期;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住房保障中心、经济开发区、庙山镇、花园镇、归昌乡栏目即将到期。

(四)法规文件栏目

1、县文化和旅游局、供销合作社、检验检测中心、气象局、重坊镇栏目超期;

2、县住房保障中心、经济开发区、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栏目即将到期。

(五)错敏信息

无。

三、1月份政务新媒体工作

无。

以上栏目检查时间截至2月10日18:00,有关单位栏目超期情况纳入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日常考核。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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