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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12月份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的通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2-0000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1-06 [ 公开日期 ] 2022-01-06 [ 有  效  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1月5日,县政府办公室采取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11月份通报整改情况

(一)政府网站工作

1、县财政局未完成工作动态栏目更新;

2、重坊镇未完成公示公告栏目更新;

3、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未完成法规文件栏目更新。

二、12月份政务公开工作

李庄镇、重坊镇、泉源镇、港上镇“乡镇部门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栏目超期。

三、12月份政府网站工作

(一)工作动态栏目

1、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和体育局、卫生健康局、文化和旅游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重坊镇、高峰头镇、泉源镇栏目超期;

2、县水利局、马陵山景区栏目即将到期。

(二)公示公告栏目

1、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栏目超期;

2、县交通运输局栏目即将到期。

(三)规划计划栏目

1、县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栏目超期;

2、县科学技术局、民政局、商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审计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广电台、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供销合作社、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公路中心、气象局、郯城街道、马头镇、李庄镇、重坊镇、杨集镇、高峰头镇、泉源镇栏目即将到期。

(四)法规文件栏目

1、县财政局、公安局、检验检测中心栏目超期;

2、县民政局、医疗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供销合作社、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气象局、重坊镇、高峰头镇、港上镇栏目即将到期。

(五)错敏信息

无。

四、12月份政务新媒体工作

无。

以上栏目检查时间截至1月5日18:00,有关单位未按要求整改、栏目超期等情况纳入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日常考核。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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