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2-0000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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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2-01-06 | [ 公开日期 ] | 2022-01-06 | [ 有 效 性 ] |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1月5日,县政府办公室采取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11月份通报整改情况
(一)政府网站工作
1、县财政局未完成工作动态栏目更新;
2、重坊镇未完成公示公告栏目更新;
3、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未完成法规文件栏目更新。
二、12月份政务公开工作
李庄镇、重坊镇、泉源镇、港上镇“乡镇部门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栏目超期。
三、12月份政府网站工作
(一)工作动态栏目
1、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和体育局、卫生健康局、文化和旅游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重坊镇、高峰头镇、泉源镇栏目超期;
2、县水利局、马陵山景区栏目即将到期。
(二)公示公告栏目
1、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栏目超期;
2、县交通运输局栏目即将到期。
(三)规划计划栏目
1、县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栏目超期;
2、县科学技术局、民政局、商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审计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广电台、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供销合作社、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公路中心、气象局、郯城街道、马头镇、李庄镇、重坊镇、杨集镇、高峰头镇、泉源镇栏目即将到期。
(四)法规文件栏目
1、县财政局、公安局、检验检测中心栏目超期;
2、县民政局、医疗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供销合作社、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气象局、重坊镇、高峰头镇、港上镇栏目即将到期。
(五)错敏信息
无。
四、12月份政务新媒体工作
无。
以上栏目检查时间截至1月5日18:00,有关单位未按要求整改、栏目超期等情况纳入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日常考核。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