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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11月份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的通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1-000068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2-17 [ 公开日期 ] 2021-12-17 [ 有  效  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12月13日,县政府办公室采取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10月份通报整改情况

(一)政府网站工作

1、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未完成工作动态栏目更新;

2、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未完成公示公告栏目更新;

3、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地震台未完成规划计划栏目更新;

4、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地震台未完成法规文件栏目更新。

(二)政务公开工作

县司法局未完成“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公共法律服务”栏目更新。

二、11月份政务公开工作

1、县公安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治安管理”栏目超期;

2、县农业农村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涉农补贴”栏目超期。

三、11月份政府网站工作

(一)工作动态栏目

县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统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公安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供销合作社、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地震台、气象局、高峰头镇、红花镇、花园镇栏目超期。

(二)公示公告栏目

1、重坊镇栏目超期;

2、县科技局、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栏目即将到期。

(三)规划计划栏目

县科技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工信局、文旅局、公安局栏目即将到期。

(四)法规文件栏目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公路中心栏目超期。

(五)错敏信息

无。

四、11月份政务新媒体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设的微信公众号“食安郯城 官方号”内容发布不及时,更新周期超过2周。

以上栏目检查时间截至12月13日18:00,有关单位未按要求整改、栏目超期等情况纳入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日常考核。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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