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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10月份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的通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1-000056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1-12 [ 公开日期 ] 2021-11-12 [ 有  效  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11月8日,县政府办公室采取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9月份通报整改情况

(一)政府网站工作

1、县财政局、地震台、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重坊镇未完成工作动态栏目更新;

2、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地震台未完成规划计划栏目更新;

3、县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地震台、生态环境分局、庙山镇、泉源镇未完成法规文件栏目更新。

(二)政务公开工作

庙山镇未完成“乡镇部门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栏目更新。

二、10月份政务公开工作

1、李庄镇、重坊镇、胜利镇、泉源镇“乡镇部门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栏目超期。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社会保险-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栏目超期。

3、县医疗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社会救助-救助信息-医疗救助”栏目超期。

4、县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发展中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公共文化体育-公益性活动”栏目超期。

5、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国资国企信息”栏目超期。

6、县司法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栏目超期。

三、10月份政府网站工作

(一)工作动态栏目

1、县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和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扶贫办、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地震台、生态环境分局、气象局、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重坊镇、红花镇、胜利镇栏目超期;

2、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马头镇、李庄镇、港上镇栏目即将到期。

(二)公示公告栏目

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红花镇栏目超期。

(三)规划计划栏目

1、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地震台栏目严重超期;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栏目即将到期。

(四)法规文件栏目

1、县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地震台、生态环境分局、庙山镇、胜利镇、泉源镇栏目严重超期;

2、县科学技术局、发展和改革局、马头镇栏目超期;

3、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住建局、公路中心、李庄镇栏目即将到期。

(五)错敏信息

无。

四、10月份政务新媒体工作

无。

以上栏目检查时间截至11月8日18:00,有关单位未按要求整改、栏目超期等情况纳入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日常考核。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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