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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一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19-000002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04-15 [ 公开日期 ] 2019-04-15 [ 有  效  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近期,县政府办公室对一季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季度,全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网站内容保障,大力推进“五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季度,通过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06条,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652条

(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公开情况。1月13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及时更新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年度报告绝大多数单位及时公布了年度报告,并在县政府网站“县直单位年度报告”、“镇街园区年度报告”栏目中同步更新了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一季度,全县共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21件,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1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自查报告未按时报送。截至4月9日,发改局、人社局、行政审批局、综合执法局、统计局、招商局、水务公司、粮食中心、国资中心、马头镇、庙山镇、港上镇未按照通知要求,报送一季度自查报告。

二是年报公开不及时、不规范。截至3月31日,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应急管理局、住房保障中心、供销社、体育办、国资中心、庙山镇未公布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马头镇、杨集镇、胜利镇、广播电视台年报发布时间不符合规定。

三是部分栏目超期。截至4月11日,公安局、人社局、行政审批局、环保局、检验检测中心、地震监测中心、机关事务中心“工作动态”栏目超期,广播电视台、规划中心“工作动态”及“文件通知”栏目超期。

以上情况纳入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日常考核。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环保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民政局、教体局、扶贫办、规划中心、住房保障中心等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增强公开时效,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及时公开放管服改革、财政、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

二要同步维护主动公开栏目。2018年,因省市第三方考核评估体系调整,在县政府网站新增了主动公开栏目。同时,为防止评估监测有漏项,保留了公开栏目。各单位要在维护好原有公开目录的基础上,同步更新主动公开目录下的相关信息,确保第三方评估和国务院普查不出问题。

三要把好内容质量关。各单位在上报信息时,要提高政治意识,强化监督检查,认真核校发布信息中出现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信息、政治性表述等内容,坚决杜绝政治性表述错误、违反保密规定等法律法规、出现错字错句等文字纰漏,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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