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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 tanchenglyj/2018-000012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8-03-13 [ 公开日期 ] 2018-03-13 [ 有  效  性 ]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公开,结合郯城县林业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提高行政行为的效能。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工作全局,全面推动我县林业工作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和规定,政府及政府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凡与群众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都对外予以公开。遵循原则: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实际,讲求实效;简化环节,方便办事;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健全机制,常抓不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三、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四、党务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1、局机关的领导分工、科室设置、法定职能、职责。2、有关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规定。3、有关行政许可项目及其设定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结果等情况。4、有关林业方面重大决策或重大管理事项执行情况。5、有关林业方面的疫情、灾情或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6、在本机关范围内公开事项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内部财务收支情况。7、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五、政务公开的实施

(一)实施步骤。1、宣传培训。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熟悉开展工作的具体要求。2、资料准备。结合本局实际,收集编制郯城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资料。3、工作开展。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好公开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完善公开形式,增强公开效果。

(二)公开方式。根据我局的公开内容与工作实际,本着灵活多样、务实高效的原则,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公开:1、建立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2、通过政府网站林业局窗口公开;3、通过新闻媒体公开;4、通过会议和文件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实施要求。1、收集、整理信息的内容及相关责任科室分工。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分为六个大类,分别是:①机构职能类信息;②政策文件类信息;③行政决策类信息;④工作动态类信息;⑤社会服务类信息;⑥其他信息。2、信息的采集与发布。信息采集,由本局各内设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各自相关的信息,并报分管领导审阅签字,然后及时报送开办公室梳理、归类。信息发布,将办公室归类、整理的信息报送局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按规定通过不同的渠道予以发布。3、信息的审查。县级部门的信息由县政府秘书三科审查,涉密的政府信息由县机要保密局审查。4、党务政务公开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由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草拟和审定本局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的内容要求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使政务公开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同时按照新形势的要求,逐渐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满足群众的知政要求,扩大群众参与权,保障群众的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舆论的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年度考核主要事项,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积极密切配合,不得推诿扯皮和敷衍了事,确保局政务公开工作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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