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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18-000007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2-27 [ 公开日期 ] 2018-02-27 [ 有  效  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省、市直驻郯各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度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2017年度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为做好2017年度全县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8〕3号)、《中共郯城县委办公室、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郯办发〔2016〕36号)、《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郯政办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景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办法和时间安排

主要考核各单位贯彻落实临政办字〔2018〕3号、郯办发〔2016〕36号、郯政办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的情况。采用平时考核、材料报送审查考核与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客观公正地评价考核各单位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一)平时考核

对每个考核对象预置100分,根据平时考核台账,由县政府办公室对2017年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考核。考核项目主要有:

1、政务公开工作或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的,每个问题扣20分;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的,每个问题扣15分;被市政府办公室通报的,每个问题扣10分;被县政府办公室通报的,每个问题扣5分。

2、以上通报问题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再加扣10分。

3、对热点问题和重大政务舆情不能及时回应、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4、县政府办公室调度的各种材料(包括政务公开材料、网站内容保障材料、政务访谈、在线办事等)不能按时报送的,每次扣5分。

5、对县政府依申请公开协助调查任务完成不及时的,每次扣5分;因调查情况不清楚、不准确致使县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答复结果在复议、诉讼中被纠正、败诉的,每次扣10分。

6、对县政府办公室督办的政务舆情,不能及时按规定处置回应,不能按时按要求报送协助调查处置情况的,每次扣5分。

7、其他日常工作情况。

(二)材料报送审查考核

1、2018年3月5日下午5:00点前,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2017年郯城县政务公开评估考核报送材料清单》(见附件),将有关材料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县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县政府309室),同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至郯城县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所提交的材料若是文件类,必须提供正式文号;如果没有正式文号,该文件需在政府网站公开,并提供相关链接和截图,否则,为无效证明材料。材料中涉及到的相关工作由于客观原因未完成的,请书面说明相关情况。联系电话:6110165。

2、3月5日-3月9日,由县政府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核查、打分。

(三)网站内容保障考核

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根据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在“中国郯城”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综合打分,主要考核各单位网站栏目内容更新情况(包括内容更新总量及更新及时性)、承担重点领域栏目保障任务的单位对重点领域栏目更新维护情况(重点包括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互动交流回复情况。

(四)综合考核

3月15日前,县政府办公室将平时考核成绩、材料报送审查考核成绩、网站内容保障成绩,分别按20%、20%、60%的比例计入年底综合考核成绩。依据综合考核成绩和比例,确定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的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其中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三、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报县委、县政府。

(二)以县政府名义在全县政府系统进行通报。

(三)对在考核中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附件

2017年郯城县政务公开评估考核

报送材料清单

1、本单位“五公开”纳入办文程序的有关材料(如公文签审单“公开属性”栏目、认定公开属性、标注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是否说明理由,公开内容的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等),请提供本单位制发的文件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机制文件以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从审签到文件出台的全流程文件(包括办文单、相关过程材料、出台的正式文件等)各两份。

2、本单位制发的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制度(如重大决策跟踪性报道、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调整等相关机制制度或实施案例)。

3、本单位2017年度监测到的热点信息和政务舆情(时间、主题和渠道),及时对这些热点信息和政务舆情作出的回应(时间、主题和回应方式)。

4、本单位制发的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和流程的制度文件,以及最近的1份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未收到申请的不需要提供告知书)。

5、本单位制发的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本单位重要会议的相关制度,2017年度邀请相关代表列席本单位重要会议的会议纪要或参会人员名单(注明参会代表身份),以及对议定事项进行解读的渠道和解读内容(提供媒体报道、网站链接和截图)。

6、本单位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及规范性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制度文件。提供规范性文件及规范性文件解读各一份。

7、本单位制发的 2017年度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如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等,在互联网公开的,请提供链接和截图。提交建立政务公开协调机制(2017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的文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批示证明文件、政务公开工作督查落实等)证明材料。

8、是否有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如有,请提供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简历。

9、2017年度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年内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的会议纪要或批示(请提供会议议程、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材料)。

10、是否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专门机构(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是否有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专职人员人数。

11、利用各媒体平台、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证明材料,包括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新闻网站、新媒体等渠道链接或截图;

12、本单位对国家、省市县政府重大决策及政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13、本级政府在政务公开推进机制、公开目录建设、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基层标准化规范化试点、舆情回应、政策解读等方面创新工作或创新举措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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