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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企业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填报流程图
[ 索  引  号 ] tanchenggsj1/2018-000002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10-11 [ 公开日期 ] 2018-10-1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

企业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填报流程图

201891日起,对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在审批部门官方网站免费发布公告。

一、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改为网站免费发布公告的依据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企注〔2018139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信息化技术方案>等文件的通知》(市监办字〔201851号)。

二、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改为网站免费发布公告的适用范围

包括各类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公告途径及流程

各类企业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企业信息填报”栏目进行填报并公告。

1.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网址:http://sd.gsxt.gov.cnhttp://218.57.139.24并回车进行访问。

2.企业要进行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公告,需点击首页上的企业信息填报进行登陆(企业只能使用联络员登录,若未在工商局窗口备案过联络员,可以选择【工商联络员注册】若联络员信息发生变化,可以选择【工商联络员变更】。进入登录页面,请仔细看一下“登录方式说明”)。

3.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以下页面,点击“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填报”。

4.点击进入“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填报”进入以下页面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是否正副本”中根据实际分别选择“正副本”、“正本”、“副本”,其中“营业执照正副本、副本”的还需填写“编号”(副本右上角的1-1,2-1,2-2等标示),经核对无误后选择“保存并公示”。“保存并公示”后,即可到窗口办理申请补领营业执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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