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msz/2018-000000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庙山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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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08-24 | [ 公开日期 ] | 2018-08-24 | [ 有 效 性 ] |
郯城县庙山循环经济产业园补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经委托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郯城县庙山循环经济产业园位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新庄村西部,西起立朝村塘坝,东至新庄村西道路,北至新庄村石子厂,南至庙山村北道路。规划总用地31.4ha。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造纸及下游产业、水泥熟料及下游产业;功能定位为以造纸及下游产业、水泥熟料及下游产业为主的循环经济工业园区。2016年4月委托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郯城县庙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以郯环发[2016]12号取得了郯城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意见。原规划利用现有企业内部5000t/d的污水处理厂和新扩建一处3000t/d的污水处理厂,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因生产需要,拟在园区东南部新建一处7000t/d的污水处理厂,园区内企业经内部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造纸生产,部分经管道输送至李墨干渠,汇入白马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130-2014)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7号)等文件要求,基础设施配套发生重大调整,需进行补充规划环评。为进一步完善园区规划,有效指导园区的建设,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园区内现有的良好环境质量,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拟开展郯城县庙山循环经济产业园补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需要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吸纳到园区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和规划的完善中。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庙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853999496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538-6987716
电子邮箱:kcyhuanping@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为:接受委托→园区开发现状、污染源调查与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有:园区概况、园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社会环境影响分析、公众参与等。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园区总体规划及开发现状、区域环境概况、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园区污染分析及源强预测、、水环境影响分析、区域资源承载力分析、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容量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五、征询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1)向现场工作人员口头建议;(2)电话或邮件反应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七、公示说明
公众对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或建议的,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出。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