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hbj/2018-000005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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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08-18 | [ 公开日期 ] | 2018-08-18 | [ 有 效 性 ] |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18〕4号)、临沂市中央环保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临环督整发〔2018〕2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散乱污”企业和燃煤锅炉问题完成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8月18日至2018年8月24日,共7天。
一、在用燃煤锅炉数量多、排放强度大,污染突出问题
(一)整改目标: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清零”,保留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二)整改措施:对排查出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206家淘汰类燃煤小锅炉全部进行取缔拆除,对1家保留的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三)完成情况:206家10蒸吨/小时及以下淘汰类燃煤小锅炉全部拆除取缔,对1家保留的已经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做到达标排放(详见附件)。
二、“散乱污”企业数量多,污染突出问题
(一)整改目标: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全部完成综合整治。
(二)整改措施:对排查出的40家小散乱污企业其中24家属于关停取缔类的进行关停取缔,16家提升整改类的进行停产提升整改。
(三)完成情况:24家关停取缔类的“散乱污”企业已经全部关停取缔,16家提升整改类的已经全部停产,其中1家长期停产准备搬迁,1家停产整治,其余14家正在等待搬迁入园(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0539—6222072
联系地址:郯城县环境保护局
附件:郯城县“散乱污”企业和燃煤锅炉问题完成整改验收销号台帐清单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