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ajj/2018-000000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应急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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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08-10 | [ 公开日期 ] | 2018-08-10 | [ 有 效 性 ] |
根据《郯城县加快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郯办发〔2018〕12号)、《关于开展“四查四纠”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郯纪发〔2018〕4号)文件要求,制定了我局行政事项运行流程图,请局各科室、乡镇安监办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1、进驻大厅的行政事项清单
2、行政事项流程图
附件1
进驻大厅的行政事项清单
一、行政审批事项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丙级)认定(审核);
二、公共服务
4、信息公开
5、安全生产举报投诉
6、特种作业人员信息查询、公告
三、其他权力
7、重点监管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安全设施设立、设计和竣工验收审查
8、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9、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附件2
行政事项流程图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5)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印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7)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8)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9)安全评价报告。
办理流程:受理:安监局窗口→材料审核:安监局窗口→现场核查:危化科→领导审批→制证发证:安监局窗口
收费标准:不收费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租赁协议;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
(6)安全经营承诺书及现场照片两张。
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乡镇安监办申请(口头或书面)→现场核查:工贸科→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科技信息科→受理:安监局窗口→材料审核:安监局窗口→制证发证:安监局窗口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丙级)认定(审核)
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表;
(2)法人资格证明或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的验资证明(复印件);
(4)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
(5)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名单及其培训合格证书(中介机构培训)、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6)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文件(复印件);
(7)拟开展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及资质等级;
(8)在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文件、资料(复印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办理流程:
受理:安监局窗口→材料审核:安监局窗口→现场核查:职业健康科→领导审批→制证发证:安监局窗口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重点监管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安全设施设立、设计和竣工验收审查
子项一:重点监管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安全设施设立安全审查(初审)
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申请;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3)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
受理:安监局窗口→材料审核:安监局窗口→领导审批→出具意见:安监局窗口→发放:安监局窗口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子项二:重点监管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初审)
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申请;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3)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
受理:安监局窗口→材料审核:安监局窗口→领导审批→出具意见:安监局窗口→发放:安监局窗口
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子项三:重点监管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初审)
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申请;
(2)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3)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
受理:安监局窗口→材料审核:安监局窗口→领导审批→出具意见:安监局窗口→发放:安监局窗口
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申请材料: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产量、销售量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3)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条第(4)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办理流程:
受理:安监局窗口→材料审核:安监局窗口→制作备案说明:安监局窗口→发放:安监局窗口
办理时限:当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
子项一:重大危险源备案
申请材料:
(1)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2)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包括辨识、分级记录;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清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其他文件、资料)
办理流程:
受理:安监局窗口→材料审核:安监局窗口→制作备案说明:安监局窗口→发放:安监局窗口
办理时限:当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子项二:重大危险源核销
申请材料:
(1)载明核销理由的申请书;
(2)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
(3)安全评价报告或者安全评估报告。
办理流程:
受理:安监局窗口→材料审核:安监局窗口→复核:业务科室→核销并出具证明文书:安监局窗口→发放:安监局窗口
法定时限:30日
承诺时限:15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申请材料:
(1)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4)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办理流程:
受理:安监局窗口→材料审核:安监局窗口→制作备案说明:安监局窗口→发放:安监局窗口
法定时限:5日
承诺时限:2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