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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hbj/2018-0000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18-07-06 [ 公开日期 ] 2018-07-06 [ 有  效  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7月6日-7月12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郯城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东城新区天元服务中心西副楼)

联系电话:0539-6229098、6800558

电子邮箱:tchbjhpk@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临沂宏都建陶有限公司高档内墙砖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临沂宏都建陶有限公司

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于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李庄镇诸葛店村东。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8万元,主要在原有日产9万平方高档内墙砖项目三期生产线(日产3万平方高档内墙砖)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技改内容为原有高档内墙砖生产线技改为地砖生产线,生产工艺由两次烧成改为一次烧成,水煤浆锅炉技改为链条炉,磨边工序由干法磨边技改为湿法磨边,增设湿法抛光工序,将二期窑炉废气和三期喷干塔、窑炉废气经环保装置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排放,生产规模不变。项目技改投产后,年产地砖900万平方米。

(一)地面、设备冲洗废水经厂区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配料用水,煤气冷却系统和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清净下水回用于配料工序,含酚废水全部送至水煤浆生产序利用,反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全部用于配料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回用于球磨车间。

磨边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抛光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可直接回用于抛光工序,

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二)链条炉炉配置1套尿素SNCR脱硝装置,脱硝后的热烟气进入喷雾干燥塔,喷雾干燥塔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后,与二期、三期窑炉废气经排气管道收集,进入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双碱法脱硫)+一级水喷淋处理后经过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烟(粉)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氟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3)表1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氨的排放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量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皮带输送过程采取密闭输送,喂料机喂料口设置密闭罩,配料粉尘收集后经1台引风机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压制过程在密闭的压制室内进行,顶部设密闭罩,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台引风机引入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浓度限值要求,粉尘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原料堆棚密闭,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控制措施,粉尘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氨、H2S厂界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确保不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不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四)铁磁性杂质收集后外卖炼铁厂,球磨后浆料滤泥和喷干制粉后粉料过筛过程产生的滤渣收集后回用于球磨工序,喷干塔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炉渣作为建筑材料外卖,煤气发生炉旋风除尘器收集的煤尘收集后用作水煤浆生产原料,喷干塔、窑炉尾气处理产生的石膏及烟(粉)尘收集后外卖建材企业,沉淀池污泥定期清运,磨边、抛光沉渣回用于球磨工序,抛光沉渣上清液回用,切余残次品收集后外运作铺路材料,烧成不合格品全部回用于球磨工序,机修废手套及废抹布、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机油、废离子交换树脂、煤焦油渣、废油墨桶、煤焦油和轻油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储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2

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

环境影响报告书

高科技电子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园区位于李庄镇的北部,2015年6月30日经郯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郯政办字[2015]45号)。2015年12月,郯城县环境保护局已郯环发〔2015〕27号文件对报告书出具了审查意见。由于郯城高科技电子产业园重新规划后本园区与原规划时的规划范围、土地利用、产业布局等都有所调整,因此郯城高科技电子产业园管理办公室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一)规划范围。西起滨河大道,东至205国道,北至新城花园,南至青山四路,规划总用地82.5公顷。

(二)规划期限。2018年-2030年,其中近期预测年确定为2020年,远期预测年确定为2030年。

(三)规划总体布局结构。规划总体布局结构为“一心”“两轴”“三片区”。“一心”:科技孵化中心。“两轴”:沿205国道形成的交通景观轴以及沿滨河大道形成的两条绿化景观轴。“三片区”:半导体产业区、新能源产业区、智能加工制造区。(1)科技孵化中心:位于园区东北部,东至205国道,南至青山二路,西至规划一路,主要为一类工业用地,主要设置教育培训及办公。 (2)半导体产业区:位于园区西部,东至规划三路,南至青山四路,东至规划六路,北至青山一路,不含规划四路与青山二路交互东北角绿化及水域区域;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主要发展集成电路的封装和测试产业,包括模拟电路、微处理器、逻辑IC、存储器等;分立式元器件的封装和测试产业,包括电容、电阻、电感、二极管、三极管、大功率晶体管等;线路板制造产业;4-8英寸晶圆制造产业;LED芯片封装测试产业;电子组装(SMT)产业。(3)新能源产业区:位于园区东部,青山二路以北区域东至规划二路,青山二路以南区域东至205国道,南至青山四路,西至规划三路;规划二路以西区域北至青山一路,规划二路以东区域北至青山二路,主要为三类工业用地,主要发展锂离子电池材料,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材料、电解液;电芯制造与pack封装;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包括电机、电控、充电枪、充电桩等产业。(4)加工制造区:位于园区东北部,东至规划一路,南至青山二路,西至规划二路,北至青山一路,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主要发展包括物联网、3D打印、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无人机等产业。(5)生活配套区:位于园区东北部,东至205国道,南至科技孵化中心,西至规划一路,北至青山一路,主要为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设置职工及来访人员居住和商业片区。

(四)园区定位。充分考虑与郯城县其他产业园区关系,错位发展,发展特色,建立充足的城市供应基地,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带动周边地区发展,建成生态、环保、循环经济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工业园区。

(五)功能定位。郯城县北部以高科技电子产业为主,集生产、休闲为一体的生态化园区。

(六)产业定位。规划发展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

(一)水资源开发及供给。供水水源主要由李庄第二水厂日供水量10000m3;占地面积3200m2,供水水源采用地下水,供水范围为李庄镇部分片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兼顾工业用水,给郯城高科技电子产业园供水量为6600立方米/天,可满足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的供水需求。

(二)排水及污水处理。园区配套新建1处工业废水预处理站,位于青山四路与规划三路交汇处东北角,处理规模为200m3/h(4800m3/d),处理工艺采用物化处理工艺。园区所有工业废水均经管道进入园区配套的工业废水预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标准要求及郯城李庄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郯城县李庄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3万m3/d。污水处理工艺为“A2O+絮凝沉淀、纤维过滤深度处理+消毒”。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新白马河。

雨水管渠布置按照快速便捷,就近排放的原则,沿道路敷设,充分利用地面自然坡度和现有的排水管渠,以最短的距离排入园区内水域,最终汇入沂河。

集中供热与燃气。规划园区供热由郯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规划园区天然气管道接李庄镇燃气调压站,由临沂奥德燃气有限公司提供。

(四)固体废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等方式,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须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五)环境噪声控制。入园企业选用符合噪声限制要求的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震、消声、降噪等措施,控制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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