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1442451608/tanchengsfj/2018-000000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18-06-29 | [ 公开日期 ] | 2018-06-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郯城县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方案》的具体分工,我局针对抽查主体、对象和内容于2018年6月15日开展了一次随机抽查活动。
一、随机抽查工作开展
此次检查随机抽取,采取抽签的方式派遣行政执法人员仇晨光、郑宇,按照《郯城县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要求,随机选取我县4个律师事务所进行抽查,随机抽查执业律师事务所工作者四名(师郯律师事务所主任谭宗慧、鹏举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鹏举、浩冉律师事务所主任孙秀娟、陈晓峰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晓峰、)。
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
执法人员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被抽查对象积极配合抽查,通过检查法律服务机构的业务登记、账册、卷宗,学习记录、会议记录、管理制度等有关内容,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抽测结果
(一)师郯律师事务所
1. 党建及文化建设方面较好。
2. 在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管理等内部管理方面规范。
3. 该所设立了案管中心,定期、不定期地对律师的活动进行考核与监管;实施办案“标准化、流程化、可视化、团队化”。
4.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协会的各项规定,均按时按要求通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年检。
5、该所正处于专业转型阶段,新进的年轻律师较多,律师队伍建设需要加强。
(二)鹏举律师事务所
1. 在履行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法律援助义务方面,积极安排执业律师参加法律援助值班和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2. 实行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管理。
3. 严格人员管理、合同管理和法律服务卷宗管理,有较强的风险防控意识。
4.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协会的各项规定,均按时按要求通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年检。
5、在内部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上有所不足,应做到管理更加完善和精细。
(三)浩冉律师事务所
1. 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到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委托合同,并统一收费和及时开具发票。
2. 案件受理及归档情况均有明确的台账登记。
3. 能够全面履行律师协会会员的义务,按时交纳会费,未发生拖欠会费的情况。对律师协会指定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并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和培训学习。
4、 案卷整理不及时,部分案卷未及时装订归档。
5、没有制定律师事务所公章、函件管理办法。
(四)陈晓峰律师事务所
1. 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到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委托合同,并统一收费和及时开具发票。
2. 案件受理及归档情况均有明确的台账登记。
3. 能够全面履行律师协会会员的义务,按时交纳会费,未发生拖欠会费的情况。对律师协会指定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并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和培训学习。
4、部分案卷未能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