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25-10_C/2018-0301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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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03-01 | [ 公开日期 ] | 2018-03-01 | [ 有 效 性 ] |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山东郯城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修编)
建设地点:
山东省郯城县
概要:
郯城经济开发区位于位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城西部,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字[2006]7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槐荫工业园区等设立为省级工业区的通知》(2006年3月7日)批准将其设立为省级开发区。2009年12月7日,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以鲁环审[2009]194号对《山东郯城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14年,根据临沂市及郯城县产业发展计划,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开发区规划布局进行调整,并重新编制了《山东郯城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该报告书于2015年4月23日获得了山东省环保厅批复(鲁环审[2015]73号)。根据批复,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3.65km2,包括省政府批准设立的4km2省级开发区范围。开发区产业定位:以化工、造纸、服装、机械、农副产品加工为主要发展方向;规划范围:东接郯城县中心城区、西至双马路、南至双泰路、北至开发区行政管辖北界。
为保证郯城经济开发区持续健康发展,优化园区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实现循环经济构想,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园区范围、产业布局、产业定位等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郯城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为:东接郯城县中心城区、西至双马路、南至南外环、北至开发区行政管辖北界,规划面积15.1 km2。
二、园区主管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陈科长
联系电话:0539-6377369
邮箱:lnyycyy@126.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31-85870050 邮编:250013 E-mail:3390962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它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规划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环境现状调查和本项目初步规划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利用现状监测资料分析全厂对环境的影响。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在公众参与调查的基础上给出关于园区规划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园区管委会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进行意见表述。
山东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