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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春季普查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29-06_B/2018-0516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8-05-16 [ 公开日期 ] 2018-05-16 [ 有  效  性 ]

各乡镇(街道)、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马陵山景区,清泉寺林场: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集中普查工作的通知》(办造字﹝2018﹞31号)要求,根据《临沂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集中春季普查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松材线虫病的防控工作,定于4-5月份在我县全面开展松材线虫病的春季集中普查工作,请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监测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的普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查对象:各辖区内所有松林、涉松木企业、外来货物木质包装材料。

二、调查方法:采取踏查和走访的形式进行调查。

1、松林调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林场)对辖区内全部松林进行精细化普查,对交通要道两侧、旅游景点、各种施工现场等附近的松树进行重点调查,特别是对近两年有安装施工工程的区域进行详查,发现枯死松树要认真调查分析原因,要查清枯死松树分布地点、树种、面积、枯死株数、松褐天牛危害情况,绘制松树枯死情况分布图(到小班),发现疑似松材线虫病的,取样送县林业局森保站。调查时填写2018年松材线虫病集中普查小班统计表。

2、涉松木企业调查。走访辖区内涉松木经营加工企业,详细检查其仓储松木及其制品,发现枯死木(截面无流脂或少脂现象)、虫蛀木、蓝变木,要查明松木来源并取样送县林业局森保站,同时告知企业未经森防检疫机构检疫不得擅自处理。同时填写涉松木企业检查情况统计表。

3、外来包装材料调查。调查辖区内重点建设工程现场,发现包装材料含有松木材料的,要求其及时清理销毁。

三、调查要求

1、工作要求:要高度重视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真抓实干,踏查要深入小班林内,走访要细致全面,调查要翔实准确,切忌图形式走过场,主观臆造,虚报瞒报。要层层落实责任,把普查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人员及地块和小班,谁普查、谁签字、谁负责。

2、时间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林场)要于2018年5月20日前将春季普查报告及系列表格上报县林业局森保站。普查报告以文件上报,其他各调查表由具体调查人员签字上报。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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