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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企业停止供水审批
[ 索  引  号 ] 0113-10_B/2017-042500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7-04-25 [ 公开日期 ] 2017-04-25 [ 有  效  性 ]

 

审批事项所需提报材料明细:

1、供水企业停供申请审批表(原件4份,纸质)

2、临时供水方案(原件1份,纸质)

3、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纸质)

以上申报资料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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