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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乡敬老院招聘公告
[ 索  引  号 ] tc_hyx-30/2017-0512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花园镇
[ 成文日期 ] 2017-05-12 [ 公开日期 ] 2017-05-12 [ 有  效  性 ]

根据花园乡敬老院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加强敬老院服务队伍建设,提高综合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花园乡敬老院相关职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社会福利事业,热爱敬老院工作,能吃苦耐劳,敬老、尊老、爱老;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服从组织分配;遵纪守法,热爱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郯城县常驻户籍;

3招聘条件:院长1:男性,40-65周岁,身体健康,有企事业或村级管理经验,有与老人沟通的耐心和热心,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及退休村干部优先;⑵副院长1:男性,40-60周岁,身体健康,有基础会计从业经验;⑶厨师2:性别不限,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企事业单位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⑷专业服务人员3:至少有一名女性,18-50周岁,有保洁和护理服务经验的优先录用,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尊老爱幼,有爱心,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愿为敬老院五保人员做好精心照料和护理门卫1:男性,40-65周岁,退伍军人优先录用,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爱保安工作,掌握一定的安保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和简单的水电维修技术。

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其他不宜从事事业单位服务工作的人员,不予招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经面谈,愿意从事敬老院服务工作的人员即可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17511日至2017517日(每天830—1700)。

报名地点:花园乡民政办(电话:2101856

报名时应由本人携带个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体检证明一份。报名者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2、资格审查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具体由民政办负责,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四、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院长与郯城县民政局签订聘用合同,其余人员与花园乡敬老院签订聘用合同。经聘用的院长每月工资2200元,副院长2000元,厨师、保洁员1600元,门卫1200元。

五、合同解除

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及本人申请解聘的人员,经用人单位研究,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六、此公告解释权归花园乡民政办公室

 

花园乡民政办公室

201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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