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03-07_Z/2017-0619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17-06-19 | [ 公开日期 ] | 2017-06-19 | [ 有 效 性 ] |
根据县人社局安排,原属经委系统企业(恒通化工、纸板厂、酒厂、啤酒厂、精华集团、水泥厂、黄沙公司、砂轮厂、胶合板厂、鲁郯黄沙、小埠铁矿、贝特生化),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退役士兵,请于5日内到经信局填写要求安置上岗核实表、拖欠工资、社会保险费及病退申请材料等。
联系电话:6221337
办公地址:人民路29号政府办公楼8楼(老六中斜对过)
郯城县经信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