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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索  引  号 ] 0113-10_B/2017-042501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7-04-25 [ 公开日期 ] 2017-04-25 [ 有  效  性 ]

 

审批事项所需提报材料明细:

1、《燃气设施改动审批表》

2、燃气企业同意改动其所属燃气设施的书面材料

3、燃气企业与有相应资质的燃气设计单位、燃气工程施工单位签订的设计、施工合同

4、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与燃气企业商定的施工企业负责实施的保护措施

5、改动设施后确保用户供气的补救措施方案

6、建设单位承担燃气设施改动一切费用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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