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13-10_B/2017-042500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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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4-25 | [ 公开日期 ] | 2017-04-25 | [ 有 效 性 ] |
审批事项所需提报材料明细:
1、《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具备资格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工业企业内部生产工艺图纸
2、山东省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证申报表
3、站负责人、安全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职务、职称、岗位证书和安全技能考核合格证证书
4、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证明
5、燃气供应站规划布点等批准文件,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报告和质检、消防等单项验收报告,压力容器合格证、安全及消防设施资料
6、气源来源证明。供气协议书或供气意向书
7、验资报告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和抢险设备名录;安全技术岗位操作规程;经营方案,包括企业章程、服务规范和发展规划
以上申报资料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