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403/2016-102102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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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02-05 | [ 公开日期 ] | 2016-02-05 | [ 有 效 性 ] |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省工商局2012~2013年度认定且继续申报“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企业,凡符合公示条件,均可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于2016年2月1日至3月31日,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向本企业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在省工商局登记的企业也可直接向省工商局提出申请。
“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的申报条件、公示程序请登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参阅《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按有关规定办理。
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网址:
http://218.57.139.21:8083/appraise/login.jsp
省局联系人:徐冲,联系电话:0531-88527637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