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25-10_C/2017-0228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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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2-28 | [ 公开日期 ] | 2017-02-28 | [ 有 效 性 ] |
《山东赛诺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家具用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写完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欢迎各界有关团体、人士就该项目的具体意见来信、来电。
一、工程简介
1、项目名称:家具用品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山东赛诺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位于郯城县李庄镇大官庄村西约700m处,原山东侨兴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租用其厂内南厂房(所有人为临沂三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生产场所,厂区西侧临G205国道,北邻原侨兴能源未建成的烂尾宿舍楼,东侧、南侧现状为农田;厂区具体地理位置位于北纬34°50′11″、东经118°23′29″附近。
5、建设规模及投资:拟建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万元,占总投资15.33%,总占地面积12000m2;主要建设内容:租赁现有生产车间,新上1条以聚醚多元醇、甲苯二异氰酸酯及其他助剂为原料的聚氨酯软泡生产线,1套以聚氨酯软泡及外购布料为原料的聚氨酯软泡制品制作线,1条以外购半成品家具及自产的聚氨酯软泡为原料的软体家居用品组装线以及1条以外购半成品按摩器材及自产的聚氨酯软泡为原料的按摩器材组装线;达产后,预计年产聚氨酯软泡2万t/a、聚氨酯软泡制品8000t/a、软体家居用品10套/a、按摩器材10套/a。
劳动定员与劳动制度:拟建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0人;年工作300天,生产车间采取一班制,日工作时间8小时。
二、建设项目污染产生排放情况
(1)废气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包括聚氨酯软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储罐呼吸废气、发泡废气、切割废气、熟化废气以及阻燃剂配置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聚氨酯软泡其他制品生产时产生的喷胶废气。
其中储罐呼吸废气经排气系统收集、发泡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一并通过1套冷凝回流+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高15m排气筒排放,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中TDI、MC的排放量分别为0.16t/a、0.99t/a,排放浓度分别为0.94mg/m3、6.15mg/m3,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甲苯二异氰酸酯(TDI)1mg/m3;二氯甲烷50mg/m3,注:“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发泡废气未收集的有机废气、切割废气、熟化废气、投料粉尘以及喷胶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聚氨酯软泡生产过程中TDI无组织排放量为0.38t/a,MC无组织排放量为0.24t/a;聚氨酯软泡其他制品生产过程中喷胶废气无组织排放量为0.95t/a。
(2)废水
拟建项目属李庄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但现状排水管网尚未建成。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循环冷却排污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洁废水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远期,拟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循环冷却排污水、地面冲洗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李庄镇污水处理厂,经李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新白马河。
拟建项目远期经李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废水排放总量为6.3m3/d、1890m3/a,其中COD、NH3-N排放量分别为0.09t/a、0.009t/a。
(3)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底纸和侧纸、废活性炭、聚氨酯软泡边角料、布料边角料、废线头、废五金件、废塑料件等生产固废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其他均属于一般固废。
废底纸和侧纸、聚氨酯软泡边角料、布料边角料、废线头、废五金件、废塑料件等生产固废以及生活垃圾产生量分别为24t/a、325.45t/a、15.07t/a、0.1t/a、6.01t/a、7.5t/a、7.5t/a。废底纸和侧纸、废五金件由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回收,综合利用;聚氨酯软泡边角料企业降级出售给其他软包家具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布料边角料、废塑料件由供应商回收,综合利用;废线头、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废活性炭属HW49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为15.43t/a,须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企业收运处置。
(4)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有风机、切割机及泵等;噪声级约为80~105dB(A),类型主要是空气动力噪声、电磁性噪声,以中、低频为主。
拟建项目在采取有效噪声治理措施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拟建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
2、拟建项目在采取必要的治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的影响较小。
3、拟建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的思路,各种污染物的防治措施得当,环境保护设施的投资具体、合理,具有实施上的可操作性。
4、拟建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选址在租用已建成生产车间,不新占土地,项目选址基本合理;拟建项目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由于拟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因此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未来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对拟建项目报告书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有具体意见的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来电来函以及发电子邮件的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于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建设单位:山东赛诺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春胜
联系电话:18667375166
环评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北城区环保科研监测大厦14F
联系人:王兰
联系电话:0539-7206255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赛诺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