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25-10_C/2017-0315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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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3-15 | [ 公开日期 ] | 2017-03-14 | [ 有 效 性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3月14日-3月27日(10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郯城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东城新区天元服务中心西副楼)
联系电话:0539-6229098、6800558
电子邮箱:tchbjhpk@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临沂雨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再生塑料颗粒及1.5万吨注塑成品项目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临沂雨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郯城经济开发区玉鼎路10号,租用山东维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建设两个生产车间及其他公用及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80万元,分两个车间建设10条造粒生产线和2条注塑生产线,采用的原料为从江苏理文造纸有限公司购买的经过清洗、破碎过的废旧塑料(不包含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其成分主要是聚乙烯(PE),间或含有聚丙烯(PP)、聚氯乙烯(PVC)、聚对苯二甲酸乙醇酯(PET),年处理废旧塑料3.3万吨,年产塑料颗粒3万吨,其中1.5万吨外售,1.5万吨用于生产注塑制品。 |
(一)1#车间7条造粒成套生产线,每条生产线设3段,在每段出口处设置集气罩,共设置21个集气罩,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除油+水喷淋+光催化氧化法组成的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车间内设3条造粒成套生产线和2条注塑成套生产线,每条生产线设3段,在每段出口处设置集气罩,共设置15个集气罩,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除油+水喷淋+光催化氧化法组成的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VOCs、氯化氢、氯乙烯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集气罩未收集的废气、原料堆放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及时清洁车间卫生,厂区周围加强绿化等措施。VOCs、氯化氢和氯乙烯的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恶臭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二)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絮凝沉淀池过滤工艺。设备冷却排污水、烟气处理系统废水和物料循环冷却排污水混合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污水水质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和郯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郯城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部分回用于物料冷却系统,剩余部分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郯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郯城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东干渠;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外排。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注塑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袋外售资源回收站。熔融杂质、静电除油设备捕捉的油脂类、微孔过滤工序产生的废过滤网收集后送至热电厂焚烧。职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