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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品冠新材料有限公司3.5 万t/a新型胶粘剂、3.5 万t/a硅酮型胶粘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索  引  号 ] 0014-07_C/2018-0502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18-05-02 [ 公开日期 ] 2018-05-02 [ 有  效  性 ]

山东品冠新材料有限公司3.5万t/a新型胶粘剂、3.5万t/a硅酮型胶粘剂项目,已委托临沂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和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品冠新材料有限公司3.5万t/a新型胶粘剂、3.5万t/a硅酮型胶粘剂项目。

建设地点:郯城经济开发区兴郯路与皇亭路交汇东北。

项目概况:山东品冠新材料有限公司3.5万t/a新型胶粘剂、3.5万t/a硅酮型胶粘剂项目位于郯城经济开发区兴郯路与皇亭路交汇东北。项目总投资为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总用地面积为87912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科研楼、事故水池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规划职工定员80人,生产实行一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生产300天。主要生产新型胶粘剂和硅酮型胶粘剂两大类。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上料、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甲醛、乙酸乙酯等废气。

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废气处理装置(布袋除尘++光催化氧化)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集气罩未收集的粉尘、甲醛、乙酸乙酯等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减小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能够实现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敏感点贡献值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源以机械性噪声及空气性噪声为主,主要噪声源包括高速混合机、分散机、提升机、风机等,其噪声级(单机)一般为80~90dB(A)。为了使厂界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工程针对以上噪声源情况,采取以下防噪措施:

(1)设备控制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声、隔声装置,各种泵及风机均采取减震基底,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将高噪声设备置于生产车间内等。

(2)设备安装设计的防噪措施

在设备、管道安装设计中,注意隔振、防冲击。注意改善气体输送时流场状况,以降低气体动力噪声。

(3)厂区总图布置中的防噪措施

厂区合理布局,噪声源尽量远离厂界。对噪声大的建筑物单独布置,与其他建筑物间距适当加大,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排放噪声及振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高盐水和间接循环冷却水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地下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用水来自市政管网自来水,不取用地下水;生产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另外通过储罐等做好防渗,事故水池做好防渗处理等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冷凝低分子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固体废物,外售资源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影响

拟建项目原料风险主要为甲醛泄露及甲醛不完全燃烧产生的次生污染物CO。

通过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并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可将项目环境风险降到最低,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山东品冠新材料有限公司3.5万t/a新型胶粘剂、3.5万t/a硅酮型胶粘剂项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郯城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符合郯城经济开发区建设规划要求。拟建项目技术、经济合理,能够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要求,选址基本合理。

工程建设及运营会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均采取了相应措施予以减缓。建设单位要加强管理,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可以把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最低程度,实现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组织的代表,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相关信息,获取报告书简本,并提出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内容主要包括:

(1)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程度;

(3)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

(4)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认可;

(5)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对本项目建设可行性的态度。

同时建设单位将根据公众的意见进行补充说明。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将采取公告于建设项目附近单位和本单位公告栏的方式进行。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品冠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经理 联系电话:18055558888

评价单位:临沂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陈先生 0539-8012506

地址:临沂市双岭路临沂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名义楼1#)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出。

山东品冠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 5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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