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24-04_H/2017-0123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审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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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1-23 | [ 公开日期 ] | 2016-07-23 | [ 有 效 性 ] |
关于201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李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审计基本情况
2015年,以推动宏观政策落实、推进深化财政改革、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主要目标,完成了县财政总预算、县水利水产局等4个部门预算及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补助、基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等三项专项审计。审计中对全口径预算管理、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非税收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关注,发挥了审计促进全县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作用。
二、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县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67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7%,增长12.7%。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52200万元,上级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220752万元,收入总计389729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016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5%,增长14.8%,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573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3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7万元,支出总计389729万元。2015年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794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8%,增长48%;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04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0300万元,上年结余125万元,基金总收入1259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54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增长41.5%,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债务还本支出403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0万元,调出资金125万元,基金总支出125918万元。2015年基金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社保基金收入131716万元,完成预算的120.2%,同比增长20.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01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706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44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67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85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68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收入22504万元。
社保基金支出126894万元,完成预算的115.9%,同比增长15.9%。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371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795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232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16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59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27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支出25596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减去上解上级支出2763万元,当年结余2059万元。
(二)审计评价
2015年,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政策,积极履行预算执行职责,按照《预算法》及有关规定,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较好的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
1.深入挖掘增收潜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15年全县地方级税收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居全省县区第22位。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成效显著。2015年,全县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各类专项资金22.5亿元,增长14.2%,争取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9.25亿元,比上年增加8.43亿元。
2.优化支出结构,民生支出显著提升。2015年全县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28.7亿元,同比增长16.3%,占当年财政支出的87%,比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分别高8.9、3.9个百分点。主要用于支持三农、突出教育均衡发展、完善社会保障等方面,让财政资金惠及更多社会群体。
3.深化财政改革,管理绩效不断提升。除涉密单位外,全县89个部门共133个预算单位向社会公布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出台《郯城县县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等多项规范性文件,财政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扩大绩效评价覆盖面,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我县财政工作在取得较大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从收入结构情况看,2015年县级公共预算收入11.7亿元,仅占全县总财力的35.4%,各项事业发展对上级转移支付依赖较大;从地方税收分布看,对房地产类企业的依赖较大,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全县财政收入总量不大,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可用财力与支出需求矛盾依然突出。从部门预算审计情况看,财经秩序还不够规范,一些单位会计核算不实、资产管理不严、支出效率不高等问题仍较突出。
三、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一)县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1.预算管理方面
(1)上年结转资金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2014年底本级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合计1690万元,但在2015年批复部门预算时未将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列入。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2015年仅将车辆保险纳入政府采购,其余项目未列入。实际当年有县民政局等55个部门单位申报政府采购计划,预算金额59182万元,全年实际完成采购额53834万元。
(3)部门预算编制不细化。部分预算只安排到了项目,未落实到单位。2015年县本级支出预算为243766万元,其中已明确落实到具体部门和项目的为200229万元,预算细化到位率82.14%。
(4)代编预算规模较大。 一般公共预算方面。2015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852万元,其中财政代编预算88525万元,占年初一般公共预算的28.29%。基金预算方面。2015年初基金预算支出7806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可用财力支出39787万元为财政代编,占年初基金支出预算的50.97%。
(5)部分预算收入与年初预算偏离较大。基金预算中散装水泥基金专项收入仅完成预算的10%,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完成预算的360%;就部门预算而言,公安、司法、人防办等部门完成预算的30%以下,而公安罚没收入则完成预算的290%。
(6)预算执行刚性不足。2015年追加部门预算179次,共计6778.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17%。追加内容主要涉及社保、民生配套等方面。
(7)超范围列支预备费。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000万元,占县本级支出的1.4%,当年全部列支,主要用于追加部门或单位工作经费、项目经费。
(8)县本级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2015年,县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62816万元,1至6月份支出完成87904万元,占全年支出的33.4%;12月份集中列支80022万元,占全年支出的30.4%。
(9)超支挂账。因财力不足,2015年12月,县财政将一般预算超支27963.4万元,基金超支25979.11万元挂暂付款。
2.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面
(1)落实公务卡制度不到位,结算比例较低。
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133个预算单位中,有119个单位办理了公务卡,55个单位公务卡信息录入集中支付系统。截至2015年底,有11个单位使用公务卡结算,分别占预算单位的89.47%和9.24%。使用公务卡结算50.48万元,公务卡结算比例偏低。
(2)部分财政专户清理不及时。
截至2015年底,共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账户4个,审计期间已清理完毕。
3.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方面
非税收入6346.69万元未入库,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7.88万元,专项收入4.24万元,行政性收费3993.35万元,罚没收入2331.22万元。
4.基金管理方面
(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199.19万元,支出100万元,应结余99.19万元未结余。
(2)基金超支。
2015年基金收入85453万元,基金支出111432万元,基金超支25979万元。
5.其他方面
(1)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截至2015年末,尚有2015年以前的专项资金664.4万元未拨付。
(2)专项转移支付占比较高。
2015年度转移支付总额219526万元中,专项转移支付金额37487万元,再加上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有明确用途的金额76398万元,共有规定用途的转移支付资金113885万元,占全部对下转移支付总额的51.88%。
(二)部门预算审计结果
本次安排县水利水产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总工会、县信访局四个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审计总金额10345.93万元。4个一级预算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12个方面的问题,问题金额194.8万元。其中:不合规发票10.26万元,大额现金支出14.73万元,公款私存17.92万元,管理不规范69.28万元,其他方面82.61万元,另外存在内控制度薄弱等非金额计量问题4项。
(三)专项调查审计情况
1.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14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240.12万元。资金全部拨付县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2014年县人社局发放该补贴资金191万元,2015年发放4家小微企业3万元。至审计日尚结余46.12万元。结余的主要原因为符合政策的企业较少,且符合政策企业在以前年度已享受该政策。
2.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15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补助资金367万元,拨付县人社局208.4万元,截至2016年3月底,财政部门尚结余158.6万元。2015年县人社局利用收到资金培训2265人,培训结业2034人,实现就业1691人。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结余资金占比较大。主要原因是省下达我县培训任务7300人,实际参加培训人数为2265人,参与培训人数不足。
(2)超标准发放省级补贴资金8.6万元。
一是丰华职业培训学校培训电气焊中级工,按照国家规定应领取该专项资金5.88万元,实际与人社局签订的培训协议约定费用为11.27万元,全部从该专项资金中列支。造成多支付专项资金5.39万元。
二是华星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家政服务、创业等培训班7期次,培训合格人员1000人,根据就业效果领取补贴,部分班次应领取补贴标准的80%,人社部门全部足额发放。导致超标准发放专项资金3.21万元。
3.基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资金情况
2015年省财政拨付我县基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639万元,县财政局分别拨付马头、郯城街道等12个乡镇(街道)。审计发现部分乡镇支出不够规范,如有的乡镇将资金转账至村干部名下然后列支,未通过经管站资金代管户管理。有的乡镇白条列支工程款,也有的乡镇还存在大额现金支出问题。以上支出方式存在一定的资金风险,应重点加以规范和改进。
四、201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2015年,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升审计监督水平,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推动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66个,查出违规金额3877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06条;提交审计专题、综合性报告和审计信息103篇。
(一)突出经责审计,关注权力运行。全年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0个,其中:任中审计项目13个,离任审计项目17个,查出违规金额2346万元。重点关注了公款消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及规范性,特别关注手续不全,数额较大的会议费、公务接待等支出及严重铺张浪费问题。全县共完成村居审计项目672个,占现有村居的82.2%,审计村居干部人数680人,审计总金额24.54亿元,查出违纪违规金额4.29亿元。移送纪委及司法机关案件线索53起,结案33起。通过审计消除信访案件14起。在村居干部中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规范了村居干部经济行为,促进村居权力规范运行。
(二)强化民生审计,维护群众利益。一是扎实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对全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其中对利民二期工程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核减工程造价738万元,核减率9%。二是对政府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截至2014年底,我县政府拖欠工程款项目共159个,拖欠工程款总金额48924.02万元,占应付工程款的48.61%。分析了拖欠工程款类型及原因,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三)促进政策审计,当好政府“督察员”。
稳步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按照审计署及省厅、市局要求,对国务院出台的24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关注重大项目落实、重点资金保障和简政放权等方面的情况,推进政策落地生根,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尤其对农村饮水安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养老服务业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原因,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四)服务全县大局,提升审计效能。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进行专项督查;配合县信访稳定、人大预算编制审核等各项工作;出色完成了全省省管干部经责审计、全省地税系统审计、全市社会抚养费专题审计等审计任务;立足审计本职,扎实有效开展“结亲连心”等活动;认真贯彻全县“三引一促”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措施,强力推进“三引一促”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严格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切实将年初预算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健全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准确性。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增加预算指标的透明度;严格预算管理,规范财政行为,将应入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的真实、完整。
(二)加快财源建设步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要密切关注国家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政策措施和投资取向,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效应,围绕“十大民生体系建设”,积极落实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以加强财源建设为重点,合理配置经济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扶持的同时,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努力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三)加强专项资金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应做好专项资金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政策不打折扣地落实到位。建立专项资金管理的有效机制,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建议建立涵盖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等多层次、全方位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完善绩效评价办法。定期向社会公开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新形势赋予了审计工作新的使命,我们将以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保障财政安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反腐倡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和“经济卫士”功能,为建设开放进取文明和谐新郯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