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014-07_C/2017-0206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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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2-06 | [ 公开日期 ] | 2017-02-06 | [ 有 效 性 ] |
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0万吨/年聚氯乙烯原料路线改造及20万吨/年双氧水法环氧丙烷清洁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聚氯乙烯原料路线改造及20万吨/年双氧水法环氧丙烷清洁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30万吨/年聚氯乙烯原料路线改造及20万吨/年双氧水法环氧丙烷清洁生产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性质:环境影响后评价
30万吨/年聚氯乙烯原料路线改造及20万吨/年双氧水法环氧丙烷清洁生产项目位于郯城经济开发区恒通化工西厂区北部,总投资631380万元。2013年山东省环保厅对该项目以鲁环审[2013]74号文件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企业实际建设过程中在项目分期、总平面布置、工艺路线、环保工程方面发生较大变更。实际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投资370000万元,以甲醇为起始原料建设30万t/a甲醇制烯烃装置和30万t/aPVC装置、罐区、及其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二期工程建设20万t/a环氧丙烷装置。目前,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并已正常投产,山东省环保厅于2015年以鲁环评函[2015]57号文件同意该项目一期工程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文鸿 电话:15153968765 E-mail: zhuwenhong@sdhthg.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环境监测,了解项目所在地的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质量状况;
(2)在勘查现场基础上,梳理项目产污环节,根据污染源现状监测数据,评价已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及合理性,提出改进措施与合理化建议;
(3)收集相关的环境功能区划、城市发展规划等资料,通过各专题结论,分析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合理性;
(4)通过环境风险评价,评价该项目已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管理措施和应急计划合理性,排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在后环评工作期间,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
目前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正在进行中,待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将向公众公布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并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在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四)公告时间及征求意见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结束。公众可在该时间期限内,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30万吨/年聚氯乙烯原料路线改造及20万吨/年双氧水法环氧丙烷清洁生产项目(一期工程)及后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为:
⑴公众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⑵公众对该项目的选址意见;
⑶公众就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⑷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
⑸公众对建设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本信息由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