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_whzfj-30/2016-1109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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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11-09 | [ 公开日期 ] | 2016-11-09 | [ 有 效 性 ] |
2015年8月14日,郯城县新富网吧向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提交书面申请,依法变更法定代表人。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规定,我局拟许可此项申请,现将相关变更事项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逾期若无异议,将依法予以批准。
一、公示对象:
变更法定代表人:王梅英
郯城新富网吧
注:以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信息详见附表1
二、公示期限:
2015年8月17日至8月28日。
三、受理方式:
受理单位: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市场监管科
地址:郯城县东城新区政务大厅二楼32号窗口
监督电话:6229444。
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管理条例》关于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有关规定:
1、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
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2015.8.17
附表1
郯城县新富网吧 变更法定代表人信息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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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场所名称 |
变更前法定 代表人姓名 |
变更后法定 代表人姓名 |
许可证编号 |
经营面积 (㎡) |
实际机器台数(台) |
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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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郯城县新富网吧 |
高娜 |
王梅英 |
37130248 |
287 |
115 |
郯城县郯西路南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