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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润生态食品公司屠宰生猪项目第一次公示
[ 索  引  号 ] 0006-30/2018-0515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庙山镇
[ 成文日期 ] 2018-05-15 [ 公开日期 ] 2018-05-15 [ 有  效  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山东郯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100万头生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郯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100万头生猪项目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岭北头西村东1180m。厂址地理坐标为N:34.740536°,E: 118.337788°。项目总投资42000万元,占地面积66666.7m2(1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生猪屠宰生产线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预计于2019年1月建成投产,可实现年屠宰100万头生猪的生产规模,年销售收入16亿,年利润1100万元。职工定员758人,年工作时间331天,2648h。拟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企业的自身发展,为企业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可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增加地方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二) 建设单位

单位:山东郯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13605397022

(三)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9号金玉山大厦24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39-7205521 电子信箱:lyhksywek@163.com

(四)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本环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并结合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并结合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施工期、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清洁生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为评价重点,同时对公众参与意见等做出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 公示说明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供工程建设单位、环境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本公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山东郯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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