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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乡医认证入户调查结果公示表
[ 索  引  号 ] 0122-13_A/2017-0823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17-08-23 [ 公开日期 ] 2017-08-23 [ 有  效  性 ]

经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乡医认证入户调查结果(见附件)进行网上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0539-6136863。

说明

一、认证原则

1、原为郯城县户籍现已经迁出的;

2、已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3、2011年7月1日及以后进入村卫生室执业的;

4、乡村医生认证工作正式开始前已经去世的;

5、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被辞退、解聘、开除的;

6、凡是部队卫生员、服药人员、防疫人员、接生员的;

7、凡是在卫生院、个体诊所、民营医院、牙科诊所工作的;

8、凡涉及“两非”案件查实处理的;

9、凡弄虚作假、虚报、伪证查实的;

以上9种情况不予认证。

10、工作年限从18周岁算起;

11、本次认证作为今后在岗乡村医生人事档案资料的有效依据。

二、监督举报

实行举报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设立信访接待大厅,地点在郯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口西侧50米便民服务大厅内。

举报电话:0539——6800793 0539——6136863

  
附件【2017年乡医入户调查公示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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