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22-13_A/2017-0823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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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8-23 | [ 公开日期 ] | 2017-08-23 | [ 有 效 性 ] |
经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乡医认证入户调查结果(见附件)进行网上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0539-6136863。
说明
一、认证原则
1、原为郯城县户籍现已经迁出的;
2、已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3、2011年7月1日及以后进入村卫生室执业的;
4、乡村医生认证工作正式开始前已经去世的;
5、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被辞退、解聘、开除的;
6、凡是部队卫生员、服药人员、防疫人员、接生员的;
7、凡是在卫生院、个体诊所、民营医院、牙科诊所工作的;
8、凡涉及“两非”案件查实处理的;
9、凡弄虚作假、虚报、伪证查实的;
以上9种情况不予认证。
10、工作年限从18周岁算起;
11、本次认证作为今后在岗乡村医生人事档案资料的有效依据。
二、监督举报
实行举报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设立信访接待大厅,地点在郯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口西侧50米便民服务大厅内。
举报电话:0539——6800793 0539——6136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