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11-15_B/2016-1109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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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11-09 | [ 公开日期 ] | 2016-11-09 | [ 有 效 性 ] |
全县各机关事业全额拨款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全县各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简称全额单位)的社会保险,实行财政代扣代缴统一拨款的征缴方式,目前我县全额单位的业务只划拨至八月,年底将至,余下的划拨任务重、时间紧。因此,为顺利完成2016年全年的划拨任务,现要求全额单位务必于2016年11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9至12月的人员变动情况报送至人社局社保中心征缴业务科(东城新区天元政务中心创业园404室,电话:6107658),逾期不报的单位将自动按照人员无变动处理,而由此带来的后果也将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全市业务系统核心平台三版已经全面上线,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单位按月申报缴费制度,各单位经办人员必须按月申报、缴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等业务实行一票征缴,请各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做好汇报工作,由于未按月申报缴费造成诸如医疗保险待遇不能正常享受、到龄人员未能及时办理退休以及调动人员无法正常办理转移等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郯城县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