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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旅游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暑期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31-08_E/2017-0718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17-07-18 [ 公开日期 ] 2017-07-18 [ 有  效  性 ]

 

各有关乡镇(街道)、马陵山景区、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旅游办,各旅游企业:

根据市旅发委关于开展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顿综合整治“暑期整顿”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经研究,县旅游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暑期整顿”。现将《关于组织开展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署期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暑期整顿”工作方案》

郯城县旅游局

2017年7月10日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综合

整治“暑期整顿”工作方案

今年2月以来,按照市旅发委的统一部署,我县组织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取得了明显效果。为保持旅游市场整治高压态势,确保市场秩序持续向好,按照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顿综合整治“暑期整顿”的通知》(临旅发【2017】33号)文件要求,县旅游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暑期整顿”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巩固“春季行动”成果,持续加大整治力度,突出重点,强化办案,不断强化诚信经营市场导向,推动我县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创新,为我县全域旅游创建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各有关乡镇(街道)、马陵山景区、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对本辖区内暑期旅游热点地区进行重点整治,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春季行动”回头看行动。按照“五个同步”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不合理低价游”的打击力度,严防不合理低价违法行为反弹,紧盯价格、合同、购物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参与“不合理低价游”的旅行社、导游、购物店、“黑店黑社”等市场主体,并针对“不合理低价游”向出境游市场蔓延和转移的趋势,重点整治赴韩、赴日、赴港澳台旅游线路存在的诱骗或强迫购物、擅自增加自费项目以及境外甩团等问题。

(二)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专线行动。针对一些非旅游企业和个人利用户外俱乐部、社区社团或网上平台、公众号等方式售卖旅游线路产品,特别是一些保健品销售企业和保险企业将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作为促销办法的行为,联合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专项行动,维护广大消费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和执法工作督查。重点督查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督办案件、转办案、移交线索的查处力度和查办情况。坚决查处推诿扯皮、监管失范、查处不力、执法不严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四)推进诚信经营和文明旅游工作。倡导旅游行业及从业人员诚信经营、文明服务,营造行业新风;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理性消费,树立群体新形象。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7月10日至7月14日)

结合县旅游局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暑期整顿”的通知》,各有关乡镇(街道)、马陵山景区、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旅游办结合通知要求,制定“暑期整顿”工作方案,做出部署安排。

(二)集中整顿(7月中旬至8月上旬)

各有关乡镇(街道)、马陵山景区、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旅游办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大检查,以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和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两个专项行动为重点,充分发挥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调,开展联合执法,对暑期旅游热点地区市场秩序以及出境游、边境游市场秩序进行综合整治。期间,县旅游局将视情况对部分乡镇、景区、开发区进行督查。

(三)巩固提升(8月中下旬)

各有关乡镇(街道)、马陵山景区、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旅游办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重点查办,从严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县旅游局成立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暑期整顿”行动的组织领导,选择部分重点乡镇开展督查检查,并对各乡镇组织开展“暑期整顿”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各有关乡镇(街道)、马陵山景区、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旅游办要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暑期整顿”工作。

(二)加大整治力度,提升工作水平。县旅游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旅行社企业进行拉网排查,对违法违规企业和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和媒体曝光力度。执法检查人员要在综合整治“暑期整顿”中密切配合,“互动学习传帮带,以查带训提能力”。整治行动中要严明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三)及时反馈信息,做好行动总结。各有关乡镇(街道)、马陵山景区、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旅游办要及时反馈信息,做好行动总结。行动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行动总结并于9月9日前报县旅游局办公室。报告内容应包括“案件处理”、“机制建设”、“整治措施”,并附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

附件

“暑期整顿”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

单位名称:

序号

被调查企业名称

涉嫌违法违规问 题

拟处罚情况

是否已作出处罚决定

涉及外省线索情况

联系人: 电话: 制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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