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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2016年国家补助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 索  引  号 ] 0125-10_C/2016-1222004 [ 文       号 ] 郯环发〔2016〕36号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16-12-23 [ 公开日期 ] 2016-12-01 [ 有  效  性 ]

根据《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攻坚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16年下达我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88万元。现拟定使用方案:1、用于临沂利华纸业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再提高项目28万元;2、用于临沂大将军建陶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再提高项目30万元;3、用于临沂宏都建陶有限公司窑炉废气提标改造项目30万元。

郯城县环境保护局        郯城县财政局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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